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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法斯特散热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98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卫民初字第1406号判决书
案号
(2016)豫0781执3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卫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省法斯特散热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尚桂梅借款本金37000元及利息;被告河南省平原水箱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市卫辉市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6-03-07
发布时间
2016-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任新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0569837665R
登记机关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南省卫辉市新濮路张武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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