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泉县新星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渑民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渑法执字第006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渑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衣世民财产损失2000元,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衣世民损失488895.52元,被告临泉县新星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衣世民财产损失489104.48元,被告宋富亮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3600元,保全费1220元共计14820元由被告临泉县新星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渑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06-23 |
发布时间 |
2017-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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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培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21734955535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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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临泉县邢塘街道办南园社区白庄路北(博大物流园东15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