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艾利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1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81民初1463号 |
案号 |
(2017)鲁0781执18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艾利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欠原告李金永工程款1257925元,于2017年6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如被告未按期付款,原告有权向被告主张自2016年3月9日至工程款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4925元,减半收取7463元,由被告负担;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鉴定费16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06 |
发布时间 |
2017-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守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1774159795L |
登记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峱山经济发展区兖州路1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