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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绿宝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3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永民一初字第403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3)永执字第00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修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绿宝食品有限公司欠原告徐亨铨借款本金168300元及利息188946元,本息合计357246元,被告同意在2012年9月15日前归还1万元,在2012年12月30日前归还1万元,在2013年3月、6月、9月、12月的30日前各归还3万元,在2014年3月、6月、9月、12月的30日前各归还4万元给原告。如被告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自愿放弃余款57246元。 二、如果被告对上述还款义务未按期履行,原告有权以总金额357246元中所有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按本金168300元、年利率20%付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本案诉讼费7608元,减半收取3804元,原告徐亨铨承担1804元,被告承担2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修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3-03-13
发布时间
2014-06-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丁张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25733913245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山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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