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奥荣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泰民二初字第00135号2015年泰民二初字第00135号 |
案号 |
(2015)年泰执字第003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和县奥欣金属制造厂、江西奥荣服饰有限公司欠原告林彩霞借款370万元及至2015年2月1日止的利息154.75万元(2015年2月1日以后的借款利息按月利率1.2%计算至付清借款时止)定于2015年6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 二、本案诉讼费24742元,由被告泰和县奥欣金属制造厂、江西奥荣服饰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5-06-15 |
发布时间 |
2015-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春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6769766195D |
登记机关 |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文田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