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荆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9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3民初5002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荆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合肥三冠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设备款327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截至2017年11月16日逾期利息共计63526元,2017年11月16日之后的利息,以未付款327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至款清之日);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892元,减半收取3946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6966元,由原告负担85元,由被告负担688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06961743D |
登记机关 |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荆州市荆州区东环路2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