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方圆炭素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25民初561号 |
案号 |
(2019)豫0425执12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徐晓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平顶山市郏县瑞福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9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二、河南方圆炭素集团有限公司、石欣、李健伟、孙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20-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3742532858K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鲁山县五里堡6号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