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金茨泉酒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46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2801民初473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鄂2827执恢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世文、湖北金茨泉酒业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郑世明借款本息14161333.22元及自2016年7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106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世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017146297750 |
登记机关 |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酿酒工业园(龙凤镇三河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