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市宝菱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5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4)惠民二初字第612号 |
案号 |
(2007)惠执字第01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宝菱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电机厂货款75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04年4月12日始至本判决生效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780元,财产保全费840元,其他诉讼费用720元,公告810元,合计5150元由宝菱公司承担(此款已由电机厂预交,宝菱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电机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07-08-15 |
发布时间 |
2015-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荀小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钟楼区孙府弄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