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吴氏电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83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1002民初02906号 |
案号 |
(2016)浙1002执2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椒江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温岭市世纪阳光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本金人民币2954017.82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吴氏电镀有限公司、郑新法、王卫勇、柳菊红、吴海、梁朝霞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各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6847元、执行费360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6-17 |
发布时间 |
2016-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新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11483036655 |
登记机关 |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温岭市大溪镇站前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