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顺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31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兵0701民初445号 |
案号 |
(2020)兵0701执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2015年1月12日,被告王子均、李树蓉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二、被告王子均、李树蓉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支行借款188,237.3元;赔偿利息损失13,405.99元,律师代理费6,189元; 三、被告新疆顺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其中的借款188,237.3元;赔偿利息损失2,604.13元,律师代理费6,189元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0-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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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兆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3053179614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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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毓秀里-团结北街28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