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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国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96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0民初8001号
案号
(2017)津0110执29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新立镇中心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中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前返还原告天津市滨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2017年7月20日前返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4260750元,共计19260750元。 二、被告天津华今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国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天津美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江西冠今塑业有限公司、被告江苏鹏程化工有限公司、被告陈宗敏对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给付义务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律师费200000元,由被告天津中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承担。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68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天津中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7-09-04
发布时间
2017-09-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宗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079643614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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