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9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04民初51号 |
案号 |
(2019)川0504执1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楚大平、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张芸货款共计242531元,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张芸142531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张芸100000元;二、若被告楚大平、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被告楚大平、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张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未付货款金额为基数,自2019年1月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原告张芸有权就剩余未支付货款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张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614.5元,由被告楚大平、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项原告张芸已预付,由被告楚大平、四川久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原告张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时间 |
2020-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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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邹云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3696968465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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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顺江街6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