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万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0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02民初5616号 |
案号 |
(2020)皖1302执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李淑云和被告安徽省万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28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二、被告安徽省万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向原告李淑云退还购房款150000元并赔偿2000元的砸墙费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40元,由被告安徽省万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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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万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81054828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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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