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平县玉碳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6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邹商初字第709号 |
案号 |
(2014)邹法执综字第000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0日前返还原告邹平瑞泽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4月9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 二、被告李业强、邹平县宝强经贸有限公司、邹平县玉碳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其偿还份额向被告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案件受理费24150元,减半收取120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07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4-05-14 |
发布时间 |
2015-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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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爱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6680686164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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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邹平县孙镇南部项目区时家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