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汉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9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市中民初字第2782号 |
案号 |
(2016)鲁0402执2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山东富安煤炭有限公司给付山东益如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设备款600万元及利息及诉讼费58800元。汉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08 |
发布时间 |
2017-0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延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400661953394A |
登记机关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亭区北京路39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