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银豪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3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玉民一初字第102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赣1123执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73153元及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957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6-03-25 |
发布时间 |
2017-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戚国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785325234E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8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