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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5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通民初字第82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通法执字第008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代勇支付原告张建材料款及民工工资184500元,被告四川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5-09-02
发布时间
2015-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向平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921210500134C
登记机关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观音阁街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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