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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和成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95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方民一初字第390号
案号
(2016)湘1221执1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方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福建和成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怀化市华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土地损失费4 508 000元,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怀化市华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 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8 800元,由福建和成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6-08-26
发布时间
2016-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杨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007395279946
登记机关
福建省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梅列区列西富华新村28幢一层27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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