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春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3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吉农民初字第887号 |
案号 |
(2014)农执字第00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农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长春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农安县中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昆山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农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4-08-21 |
发布时间 |
2015-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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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柱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22556361354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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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