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滦平金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7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50 |
案号 |
(2016)冀0824执1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滦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滦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缴纳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的养老保险等保险中单位应承担部分,申请人承担个人应缴费部分,具体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为准.此裁决事项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合计13000元.此裁决事项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放假生活费合计4192元,此裁决事项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6-07-18 |
发布时间 |
2016-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兵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4772755964M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滦平县虎什哈镇卧牛山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