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大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8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台仙商初字第00210号 |
案号 |
(2015)台仙执民字第00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浙江大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1日前付给原告上海惠琦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987703.94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从2014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约定的2015年6月1日止)。 如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92元,减半收取729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296元,由被告浙江大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6-09 |
发布时间 |
2016-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华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4148013844R |
登记机关 |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37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