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9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晋民初字第3615号 |
案号 |
(2014)晋执行字第029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福建华源纤维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福建兴宇树脂有限公司货款490983.4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支付自2014年5月6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4-09-29 |
发布时间 |
2014-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ONG HUA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07593706132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江市金井镇海峡商贸综合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