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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岩毅丰香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13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802执493号
案号
(2017)闽0802执恢4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龙岩毅丰香料有限公司、缪培仁、吴素霞应于2016年1月10日前共同返还原告黄华琳借款本金138250元,并支付从2014年8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7-05-08
发布时间
2019-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群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07513821932
登记机关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江龙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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