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乾正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茅箭民二初字第00786号 |
案号 |
(2015)鄂茅箭执字第01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乾正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十堰伟翔电器有限公司货款152550元及利息,(利息从交货之日一月后2014年4月18日起至判决生效止,以152550元伟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湖北乾正建设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十堰伟翔电器有限公司索要货款的费用2945元。 案件受理费3411元,由被告湖北乾正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5-09-25 |
发布时间 |
2016-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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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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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昌市夷陵区港虹路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