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8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221民初3498号 |
案号 |
(2019)宁0221执2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学云、被告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马学云钢材款135219元,支付违约金26718元,合计161937元;二、驳回原告马学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84元,由被告王学云、被告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916元,由原告马学云负担4868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学云、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时间 |
2020-0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顺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277428808448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文星路4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