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沈仲裁字第14045号裁决书 |
案号 |
(2015)沈中执字第00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三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99000元。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仲裁费1338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4-12-30 |
发布时间 |
2015-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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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春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12784558343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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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5-2号6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