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元德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3)南民三初字第139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恢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其偿还的借款本金4899808.81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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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宏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781330554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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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业广场科技一路349号3号楼E单元5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