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荣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2民初4060号 |
案号 |
(2019)皖0102执18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安徽荣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孙干借款本金155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55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款清时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770元,减半收取16885元,由安徽荣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舒世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5592134530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照山社居委B区移民安置区39栋2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