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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均得利禽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03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1122民初00691号
案号
(2016)浙1122执15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丽水缙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伟平、麻朝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归还原告朱美萍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0873元,共计130873元。 二、被告浙江均得利禽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6-06-12
发布时间
2016-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麻朝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2730309923E
登记机关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浙江缙云县东方镇东方街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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