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031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南民初字第224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津0104执18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天津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张春年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公积金欠款420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天津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张春年2005年11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冬季取暖补贴335元; 三、驳回原告张春年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天津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向原告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6-07-15
发布时间
2016-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国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1103127522D
登记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