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图科展览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5民初697号 |
案号 |
(2017)京0105执19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图科展览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北京兴旅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返还款项200万元; 二、被告北京图科展览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北京兴旅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起至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按照年利率10%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8-14 |
发布时间 |
2017-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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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秦福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778636632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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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403号(住宅)楼2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