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万寿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2********70X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3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桂1223执2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凤山县帝一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珠海市鲜宅配商贸有限公司配送费7392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被告广西万寿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凤山县帝一食品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时间 |
2020-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学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200MA5KB470XG |
登记机关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万寿谷食品生态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