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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乡市宏昌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91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782民初3347号
案号
(2017)豫0782执11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16488元,由被告新乡市宏昌环保机械有限公司、靳保知共同承担。被告新乡市宏昌环保机械有限公司、靳保知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主动向本院交纳,并在交纳后二日内将交费票据备查联交回案件承办人;逾期拒不交纳,将由本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辉县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05-03
发布时间
2017-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靳保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82789168512M
登记机关
新乡市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辉县市孟庄镇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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