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洱源县磊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931民初273号 |
案号 |
(2017)云2931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剑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施佑松于2017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利息及复息人民币1302000.00元,合计4302000.00元。被告洱源县磊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剑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9-25 |
发布时间 |
2017-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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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施佑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930568812642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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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巡检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