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华冠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0111民初9932号 |
案号 |
(2017)云0111执1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4697元,案件受理费3394元,减半收取1697元,被告云南华冠木业有限公司资源承担,其余1697元按规定退还原告饶洪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4-21 |
发布时间 |
2017-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助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镇西冲村委会一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