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盘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0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184民初1971号 |
案号 |
(2016)川0184执1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盘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20616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元,由被告成都盘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9-27 |
发布时间 |
2017-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蒲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84080616082M |
登记机关 |
崇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