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襄阳市科盾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1002民初558号 |
案号 |
(2017)鄂1002执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襄阳市科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湖北金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92500元 二、被告襄阳市科盾橡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11月14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为止以货款2925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湖北金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延期付款的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1-16 |
发布时间 |
2017-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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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玉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00773913952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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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米芾路陆港保税物流中心综合楼402室B166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