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众友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5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武东开民二初字第0034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鄂武东开民执字第000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众友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琼赔偿社保损失15426.02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湖北众友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5-01-04 |
发布时间 |
2015-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35215192N |
登记机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18号流芳园横路12号众友科技TD-SCDMA测试仪产业园一期3号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