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达市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1281民初1398号  | 
    
案号  | 
      (2017)黑1281执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达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达市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具备交付条件后立即将位于安达市利鑫名苑小区A区1号楼营业房东侧1号门房屋、第一幢1单元302号房(建筑面积90.75)、第四幢1单元1202号房(建筑面积88.02平方米)交付给崔淑娟; 二、安达市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立即协助崔淑娟办理位于安达市利鑫名苑小区A区1号楼营业房东侧1号门房屋、第一幢1单元302号房(建筑面积90.75)、第四幢1单元1202号房(建筑面积88.02平方米)的产权登记手续; 三、驳回崔淑娟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0.00元,由安达市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达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5-23  | 
    
发布时间  | 
      2017-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车运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81695236852L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