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福宝童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02民初932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郑州福宝童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世才投资款1,000,000元; 二、被告郑州福宝童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世才上述投资款1,000,000元的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郑州福宝童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4,31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60元,均由被告郑州福宝童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乐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551636072Q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翠华路7号34号楼东3单元6层3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