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怀安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7********24X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728民初979号 |
案号 |
(2019)冀0728执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安县隆和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王兴才、张艳于2018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李植海300万元,2019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李植海100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植海656.1万元。如逾期未结清,三被告承担违约金20万元。 二、利息自2018年11月1日起以640万元为本金按月息2分计算,每月月底前给付。 三、2017年8月4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利息定为40万元,被告支付后原告李植海将土地使用证交付给被告怀安县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案件受理费84566元,减半收取计42283元,原告承担21141.5元,三被告承担21141.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11 |
发布时间 |
2019-0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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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梅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2878574624X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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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怀安县柴沟堡镇胜利街北城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