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川东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6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09民初5596号 |
案号 |
(2019)渝0109执39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四川省川东高压电器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346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86元,减半收取计443元,由被告四川省川东高压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时间 |
2020-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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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25744699846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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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渠县渠江镇北大街43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