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宿州市富通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04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宿中民三初字第00055号
案号
(2015)宿中执字第00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忠顺、朱玉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余德超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违约金(自2014年9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宿州富通公司、宿州鸿昊数码公司对本金3000000元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5-08-21
发布时间
2016-04-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兴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300570422432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