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地大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3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1民终48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桂0107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地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黄沛1700000元;二、被告广西地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黄沛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本金1700000元为基数,从2013年7月7日起按月息1.5%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如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低于月息1.5%,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3111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沛负担6110元,由被告广西地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4-18 |
发布时间 |
2016-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7943006616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衡秀里19号崇左市建设局大院办公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