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海川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5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西民二初字第565号 |
案号 |
(2016)桂0107执8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海川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签订的《奶粉购销合同》; 二、被告新疆海川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退回原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货款994000元; 三、被告新疆海川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4970元; 四、被告温宿县海川乳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五、驳回原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758元,由被告新疆海川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宿县海川乳业有限公司负担13325元,原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3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6-12 |
发布时间 |
2016-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兆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715558331T |
登记机关 |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