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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永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37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0民初3420号
案号
(2017)津0110执1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州永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市东丽区金亚湾建材销售中心货款176640元。 肖家华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7-03-03
发布时间
2017-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克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323738501T
登记机关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祥悦大厦1-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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