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集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年丰民初字第10899号 |
案号 |
(2017)京0106执5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签订的《用箱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解除; 二、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130只集装箱(集装箱号见附件); 三、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二〇一五年二月八日的集装箱租金8 874 686元; 四、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每月每只集装箱600元的标准自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至实际返还130只集装箱之日止的集装箱使用费; 五、驳回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 600元、公告费260元,由内蒙古德美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 677元(已交纳),由中集物流有限公司负担74 18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6-07 |
发布时间 |
2017-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跃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19921T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西区融信大厦1908房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