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杞县富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4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221民初2837号 |
案号 |
(2018)豫0221执1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陕西正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保证金10000000元,并给付违约金4350000元。被告杞县富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连带责任。被告陕西正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5-16 |
发布时间 |
2018-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齐雅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10664535719 |
登记机关 |
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杞县产业集聚区林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