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金土地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6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305民初554号 |
案号 |
(2016)豫0305执10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同意,被告新疆金土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张橙兵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洛阳长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人民币779806.01元。具体支付方式为:2016年6月20号之前支付150000元;2016年6月30日之前支付150000元;2016年7月30日之前支付100000元;2016年8月30日之前支付100000元;2016年9月30日之前支付100000元;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6-22 |
发布时间 |
2016-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橙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4784658651J |
登记机关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站东路2号 |






